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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:提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是虚荣心作怪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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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6-05-24 14:24:36  编辑    加入/取消收藏    订制/取消短消息    举报该贴    


《大学周刊》:对于高校的合并您和一些学者的观点不太一样。

贺卫方:一个人对社会、对知识、对政治、对经济,要具有一种批判精神,往往来自于多学科知识的滋养。我们把律师、医师叫做“profession”,这意味着一种更高层次的、对人类命运和人类古老知识传统的理解和把握,对整个社会加以改善的努力。他要传承这种东西,就要对社会有一种更广泛的关注,更宽阔的视野。在知识分工的意义上,有人搞法学、经济学、伦理学。但是,综合性大学不应把这样狭窄的领域视为世界的全部。我们要从各种各样学科的角度解释我们关注的领域,一定要有一种批判的意识和精神。

所以,我认为大学的合是好事。像北京医科大学又回到北京大学的怀抱,我们可以和医学院的同行进行交流。但这里面还是有一些问题,比如盲目求大,造航母式的大学,追求统计数据上打造一个最强大的学校。

《大学周刊》:您提到大学教育中的专与博,请具体谈谈。

贺卫方:一个学者的培养和成长过程,是一个由约到博、由博再逐渐地返约的一个过程。这是古人讲的,很能体现教育学的一个基本道理。开始一个人没有多少知识,要广泛地涉猎,读高中、读大学。在大学阶段人还是应该追求宽、博,而不是约。现在大学教育过分地追求一种专业性,其实它应该至少在头一年,文理兼修。这是培养人文精神、批判精神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。所以,我一直倡议北大应该率先改革,在入学的时候只是考北京大学,不要分专业,学习一年以后,再去选择自己的专业。不过,这种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,不是一个学校可以改变得了的。

而研究生这个阶段,主要还是为了培养学术人,将来在大学当教师,在研究机构当研究人员。学习者就要慢慢地开始缩小领域,研究生入学考试应该考察考生在特定领域中的积累,至少要有这种爱好,比如我招法律史专业的硕士生,考生至少要有一种对法律史的热爱,对历史本身的热爱。我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标准,来观察、测试他在这个领域的积累和爱好,这才能真正选择我喜欢的一个可塑之材,加以培养。

到博士阶段,就更需要专业,其实所谓的博士恰好是窄士、专士,关注比较窄的领域。好的博士,在他的研究中,能显示出他更年轻时候、更宽广的积累,并利用这种积累来深化对一个特定领域的专门研究。因此,博士培养一定要专,一定要有足够的专业化,这才能够使我们对世界、对知识的认识得到深化,而不是停留在某种大路化的、宽泛的培养模式。

《大学周刊》:您和美国的薛涌先生,曾就此问题有所争论。

贺卫方:薛涌先生说我太过追求一种很窄的一个方面的考察,实际上他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,我的最窄的方面恰好能够容纳一个最宽的知识纬度。一门专业课卷子,比如专门考法律史,反而能够显示出这个人在狭窄的法律学科之外的积累,像对希腊历史、对罗马历史的理解,对托马斯·阿奎那的理解。但现在的入学考试制度,像北大法学院法学硕士入学考试,两张综合卷涵盖十三门核心课,似乎很宽,但实际是窄了,因为它仅限于法学,而对于历史、文化等更广泛的知识领域则无暇顾及。由于课程太多,学生们对着教科书不断背诵,背得好的就能够考上,背得不好的就考不上。我自己过去的经历告诉我,靠背功是不行的。如果按照现在的考试模式,我估计我也考不上法学的研究生。

法学教育缺乏统一模式

《大学周刊》:在您和薛涌先生的论战中,争锋比较多的就是法学教育的问题,他提出法学专业不要招本科生。您对法学教育中出现的问题怎么看?

贺卫方:中国法学教育最严重的问题在于,我们没有一个法学教育的主导模式。对于这个国家将来要做律师、法官、检察官的人,他们应该受到一个统一模式的教育、统一的训练,而不是过分的多样化。而我们现在什么都有,高到博士后,低到职业高中,都在学法律,中间还有大专、专升本。硕士生里有法律硕士,有法学硕士……不学法律的人可能都给搞懵了。

在我看来,这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本身需要独立性和统一性,而这要求当法官、检察官和律师的人,每个人应该分享同样一套知识、分享同样一套法律制度,接受同样一套教育,仿佛是把一个法律大辞典镶嵌在头脑之中,把他们的头脑格式化。全国各地出身不同大学的那些法官,对这些概念有一个统一平衡的理解,对同样的案件就能够做出同样的处理。如果违反了这种知识,他会感到非常难受,会被同行揭露。只有这样,他们做出的判决书、做出的裁量才会有一致性、共同性和确定性。

而现在,司法决策没有可预期性,你不知道法官会怎么样判决案件。打官司之前要是不送礼、不请客,那简直是提心吊胆的。这当然跟腐败也有关系,但我觉得跟法律教育的不统一,根本没有一个主导模式也有关。

《大学周刊》:也就是说,问题不在于招不招本科生,而是法律教育的模式问题?

贺卫方:是的。我们没有一种统一的、平衡的、走到哪个法学院都差不多的一个教育模式。在美国,所有的律师、法官们几乎都是本科后进入法学院,读个JD(法律博士),再去做律师,多年律师或检察官之后再做法官。德国、法国、英国也都是很平衡的。

现在国内的大学法律教育是一个极度混乱的时期,全国有五百所以上的法律教育机构、法律院系。像林业大学、农业大学、航空航天大学……什么地方都有法律系或法学院,三五个教师就可以招生,没有任何控制。法律硕士已经设立十年,可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如何培养,可法学硕士还在扩招。

正所谓“成也萧何,败也萧何”,我们现在的法律教育已经处在一个高度危机的状态,马上就面临着很大的问题。一方面,由于教育体制本身的混乱,培养出来的人可能会败坏法治本身的声誉;另一方面,就业难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。

《大学周刊》:除了教育模式,大学法律教育还存在什么问题?

贺卫方:我们的传统是,本科非常重要,招少量的研究生是为了将来培养学术人才的。许多人高中毕业读四年法律,本科毕业就去做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。而美国的法律教育模式,学生年龄比较大,毕业平均是二十七八岁,再上法学院;很多人都经历过婚姻,所以对婚姻法的理解不会太幼稚;对国家、对政治、对社会、对经济,都带有一定的认识,很多人有经济学博士背景、人类学博士背景,大学法学院的课堂也成为多种知识交流的地方,推动了法学知识和法学理论的发展。

我们的学生年龄比较小,本科生都是十八九岁,没有多少人生历练,而且,本科四年还存在着教育方面知识的冲突——如何既成为一个专业人士,同时又成为一个博雅之士、一个受过大学教育的人。一个人精神气质上的改变,是潜移默化的过程,这两者有所冲突。

还有,我们现在还有一些课程,根本就是干巴巴的教条,占的比例很大,整天挤压我们本来应该用于美好的东西、专业化的东西的时间。

《大学周刊》:需要做什么来改变这种状态?

贺卫方:我还是希望我们有一个整合的机制。但是,现在很无奈的是我们的大学自治问题。从西方大学教育的发展来说,自治会在同行之间形成一种各个大学联合起来的共同体,像美国大学的法学院院长联谊会,还有美国法律家协会,这对整合法律教育的模式起到非常大的作用。所以,越自治,就会越整合,越不自治越各行其是。我们现在,一方面大学不独立,另外一方面,各个大学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。

《大学周刊》:中国的法治进程与法学教育有什么关系?

贺卫方:一个国家的法制发展一定会影响法律教育和法律学术研究。我自己觉得不大能够想象,在一个还没有走向法治的国家里,能够有一流的法律教育。法律教育和法律的职业是互动的,跟这个国家整个教育管理模式是互动的。

至今我们还不能说中国是一个“法治”国家,它基本上是一个“人治”国家。法律制度在不到三十年的发展时间里,比较大的一个成绩,也许就是让大家确立了这个社会必须要走法治之路这种观念。在现有制度下,我们没有办法获得学术本身、教育本身,包括法律本身的独立性。但是,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法律制度,没有这个东西,一个组织会崩盘,所以还是有些因素在推动这个国家法治的发展。而法治的发展与法律教育、法律学术研究,会存在着一个互动的正相关的关系。法治的发展会要求法律教育的发展,法律教育做得好,法制也会变得很好。

《大学周刊》:与此相关的,我国目前法律方面的学术研究存在什么问题?

贺卫方:我们最大的问题在于,在我们这样一个模式,或者说欧洲大陆法学模式下,法学研究对于国家的立法、司法制度都有很大的制约作用,甚至可以说,它本身也是立法、司法的有机组成部分。而我们国家现在还感觉不到有一种主流的东西,基本上还是“张说”、“李说”、“王说”……大家各说各话。

法学研究的学术制度上也有问题,如大家要定期出成果,每年要发表两篇核心期刊的论文,当然这要求不算太高,但你每年都得写。有的学校要求更多,要求硕士、博士出成果,我们现在很多学术上的失范行为就与此有关。再想想现在学术论文的质量。我们是世界大国,学术期刊的数量也是世界大国,但是真正在前人的基础上向前推动学术发展的文章很少。

人情练达皆文章

《大学周刊》:作为一名知名学者,您一直很关注社会,中国传统看法,好像做学问就应该在书斋里头,不是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。

贺卫方:人情练达皆文章,也是中国的传统。从孔子以来,中国的传统一定是讲求身体力行。不仅仅是所谓的在书斋里做学问,写出的东西人都看不懂。思辨本身就是一种学问。我觉得思辨之学和践行之学都是十分重要的。

近代以来,我们一直面临着西方学术一种巨大的压迫,以至于经常会失语,不知道如何表达。尤其法律中间几乎所有的概念都来自西方,我们说的是用中文翻译的西方话语。在这种情况下,有不少人会走向一种艰涩的道路,对年轻的人也形成一种误导。

另外,作为专门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的大学教师这种职业本身,一是存在着一种对体系化的理论的建构的努力,另外一方面又会追求“语不惊人死不休”。老师最得意的就是,在学生面前把教科书撕得粉碎,说“里面一个字都没有用”,完全的破坏。所以,建构和破坏之间,也会导致学者把握不好。

我自己有一个重要的标准,这种标准评价的不是量,而是品质,是否真正具有新的见解,超越了前人,对相关的学科的发展有所推动,对社会变革有所推动。从这个角度来说,我并不在意有些网友的评论,所谓的“学术上没有什么深度”,把表达得通俗看作思想的肤浅是不对的。

《大学周刊》:在现有环境下,大学教授应如何做才能保持自身角色的平衡?

贺卫方:这个问题其实正是我整天在思考的,不大容易做到。在中国这样一个整体的环境下,想完全离开政治是不大可能的。有些人认为和政治保持距离的学术是不可能有什么生命力的,这其实错了。与政治保持距离不是说对政治不表示关注,而是你不能跟政客们说话一样,你要保持学术话语的纯粹性,不要变成一种很极端化的、政治化的表达。你会非常审慎地去处理各种各样的资料,你会注意不要把某些领导人的话当做不需要去论证的不刊之论。这样的研究更加理性,更加纯粹,也意味着它本身具有建设性,是讲道理的。可怕的就是喊口号,即使你的口号是我赞成的,但如果没有一种真正的学者的论证的话,也是没有意义的。

总之,一定要有独立性。独立性丧失了,什么都没有了。在中国这样一种环境下,我们本身要追求一种纯粹性,同时也要向比我们晚一点点的后辈起到一个示范作用,让他们看得到你是一个推动法治的人,最重要的你还是一个学者。
回复人:沧海一声笑,★★★ (为国家富强奋斗,为人民疾苦呐喊!) 时间:2006-05-24 20:54:02   编辑 1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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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人:flychem, () 时间:2007-10-08 13:46:21   编辑 2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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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人:wxjbuilder,▲▲ (Way to innovation! KINETICS/MECHANISM=FACT/FACTION) 时间:2007-12-01 11:32:49   编辑 3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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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人:flychem, () 时间:2007-12-06 18:57:53   编辑 4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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